取消訂房
* 本民宿訂金之退還,依照觀光局頒佈《定型化契約》規定,並依法令規定比率進行取消訂房之扣款如下:
* 旅客住宿日當日取消訂房,扣預付訂金金額100%
* 旅客於住宿日前1日內取消訂房,扣房價預付訂金金額80%
* 旅客於住宿日前2-3日內取消訂房,扣房價預付訂金金額70%
* 旅客於住宿日前4-6日內取消訂房,扣房價預付訂金金額60%
* 旅客於住宿日前7-9日內取消訂房,扣房價預付訂金金額50%
* 旅客於住宿日前10-13日內取消訂房,扣房價預付訂金金額30%
* 旅客於住宿日前14日前(含14日)取消訂房,扣房價預付訂金金額0%。
* 如遇天災(如地震、颱風)導致交通中斷無法前來,經相關主管單位發佈之訊息,可退還訂金 100% 。